社会化养老将获国家更多扶持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昨日表示,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落实和完善在土地供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还要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并及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对缺乏法律规范和足够政府支持的民营养老机构而言,这一表态无疑是一大利好。
社会养老成应对老龄化关键
“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对一个国家而言,这样浪漫的一句话背后是养老问题的严峻考验。从传统的家庭养老向以社会力量为主的养老方式转化,是中国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关键。
从国际经验看,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为50张-70张。在中国,65岁以上的老人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仅为23.5张,这样的数量显然难以满足需要,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以北京为例,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数约为6.5万张,仅能供约2.5%的老人入住。北京市统计局的调查显示,31.6%的被访老人表示可能会选择入住养老机构。
“目前我国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
李立国表示,在贯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方针的“十二五”时期,应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设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
窦玉沛则表示,要打造示范性养老机构,加快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养老服务提供载体。
养老服务率先使用高素质社工
“与孩子们上幼儿园一样,公立养老院打破脑袋进不去,私立养老院却无人问津。”北京松堂临终关怀医院院长朱林告诉记者,虽然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但机构鱼龙混杂、老百姓不愿选择,导致大部分民营养老机构大量床位闲置,经营入不敷出。
“法律规范方面的缺失,实实在在让民营养老机构举步维艰。”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教授指出,我国民营养老行业鱼龙混杂,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急需提升,很多收费高昂的养老院服务与价格不成正比。“发展养老产业的关键是建立一个法律框架,而中国目前就处于没有框架、完全无序的状态。”
要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以养老护理员为例,全国潜在需求1000万左右,但目前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几万人。窦玉沛表示,我国将在养老服务领域率先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争取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朱林则表示,建养老院是风险行业,我国可以效仿国外的保险机制,给养老机构提供足额保险,免除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促进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比如一位老人在养老院里出现意外,院方就要承担责任,可是如何承担、承担多少,并没有任何法律对此进行规范,有时一位老人的赔偿就能让养老院一年都白干。”
社会化养老将获更多资金投入
“其实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扶持民营养老机构的政策,但没有足额落实。”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以土地供应为例,在一些寸土寸金的城市,很少有地方政府愿意拿出土地,在交通便利、环境好的地方建设养老院。“通过这几年的考察我发现,大部分民营养老院因为用地问题,建在离市中心较远的地方,导致老人生活和就医十分不便。”他同时指出,政府资金投入不足,使得一些养老机构硬件条件较差,阻碍了经营和发展。
对于制约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现实问题,李立国表示,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他指出,国家已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及养老服务机构,在资金投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社会融资、政府补助、供水供电供热、免费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要采取措施抓好落实,还要尽快制定政府补贴、购买服务、高龄补助等新政策,并把利好政策及时上升为法规和规章。
窦玉沛表示,加大资金投入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在养老机构运行模式方面,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张晓峰表示,未来相关部门可以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公建民营,即将已经建成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委托给民间组织管理和运营;目前在部分地区实行的民办公助,即对处在建设阶段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规模、投资额等给予相应资助的模式可以广泛推广;对正式开业的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按床位数和实际收养人数给予一定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