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专业优势 推进养老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总裁杨超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八项提案中,有三项提案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有关,分别涉及健全完善养老产业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商业保险应积极参与养老产业
联合国最新的人口数据预测显示,到203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
杨超说:“老龄人口的健康养老工作已经成为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和要事,而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设,才能真正支持老年人实现健康养老。”
而我国长期沿袭的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社会化养老体系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欠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养老资源已经处于全面匮乏的境地。
在提交提案前,杨超对我国目前养老产业体系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已达到1.3万亿元。从养老机构的数量来看,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7623个,养老床位245万张,仅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5%,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而且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从养老服务队伍来看,全国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人,其中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仅有2万多人,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而老年健康管理与医疗机构的发展更是严重不足。”
如何才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杨超认为,必须从整体出发,推动整个养老产业体系的全面发展。“我在提案中提出了三项建议,分别针对养老基金的储备、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养老服务的提供。这三个环节是目前建设养老产业体系应该关注的重点。”
在养老基金的储备环节,杨超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业务,加快研发各种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产品,着力完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在养老机构的建设环节,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并出台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等级标准和服务标准,建立起规范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在养老服务的提供环节,建议卫生部、民政部、保监会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进入健康管理和医疗产业,增强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企业年金应真正成为养老“支柱”
经过长期的改革探索与实践,并参考国际成功经验,我国已经确立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框架。